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反射疗法与康复医学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8 17:10:21
1. 确保下列内容齐全:中英文题目、作者项(作者名、单位、省市、邮编)、摘要、关键词(5~8个),参考文献不少于8条(以3年内文献为宜)。
2. 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综述和护理类来稿不得少于7000字符,其它稿件不得少于6000字符,正文与图表尽量避免重复。(稿件字符数=中文字符数+1/2英文字符数)
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需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编号)。
4. 来稿不涉及敏感话题,署名无争议,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请勿一稿多投。
5. 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单位、地址、科室、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E-mail。
6. 凡投稿后1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请及时与本刊联系。
关于作者项说明
1. 作者是指对论文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作者署名次序原则上以贡献大小决定排序,由论文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必须提交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应由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确定,按照国际惯例,未标注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即为通讯作者。
2. 本刊对作者项(包含作者名、单位、省市、邮编)中文和英文不做修改,印刷后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稿件撤销
经证实存在以下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对已发表的论文予以撤销并在本刊印刷版及刊登撤稿声明:
1)论文存在学术剽窃、数据伪造和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2)所报道的学术研究违背医学伦理规范;
3)重复发表;
4)审稿过程中存在出版伦理问题;
5)由于作者主观故意或非主观故意的错误导致该论文所报道的发现和结果不可信;
6)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