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超声诊断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9 15: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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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超声诊断杂志》来稿务必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可靠,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实用性。临床研究与综述一般不超过4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在内),同时附有200字以内的中文提要,并在文内标明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提要中加注小标题,简炼地叙述它们的内容。病例报告一般以500~1000字左右为宜。

  2.来稿请用方格稿纸书写或打字,有条件者可寄软盘。名词术语、计量单位及数字、简体字与标点符号的用法均应规范,切勿自创名词与简体字。在应用缩略语时,应先写出全文,用括号标出缩写字,以后方可用缩写字(凡应用英文缩略语时,要注意大、小写)。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或油印、复印的稿件与图片,恕不受理。

  3.超声临床病例报告应附有声像图,图、表应少而精,正文与图、表内容应避免重复,要列出图号、图题及表号、表题,勿使用文字性大表。图内文字用印刷体。图片要清晰、反差适中、层次分明,病变处要用箭头或符号标明。图的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图号和图的上下方向。凡插图一律以矩形为宜,其高、宽比约为5∶8或10∶16左右。图要贴附在另一张空白纸上(不要插在正文内),并在其下方写明图号、图题及图注。不要影印图片或底版。

  4.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年的主要文献为限,并与原著核对无误。内部刊物及资料勿作文献引用。按引用的先后顺序编码列于文末,并在文内引用处以角码注明。外文文献用打字或以印刷体书写。文献书写格式如下。

  〔书籍〕:著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页码

  举例:周永昌,郭万学主编.超声医学.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803~804

  〔期刊〕:作者.题名.刊名,年,卷(期):页码

  举例:杨兵,李拓,王开权,等.声学造影与微循环关系的研究.中国超声医学杂志,2000,16(5):332~334

  5.来稿请附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并注明所在省、市、县等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6.来稿请勿一稿两投,凡来稿经我刊有关专家审阅后,1个月内将给作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刊用者按规定在一个月内交纳有关费用,作者2个月后仍无回音者按撤稿处理;作者如欲他投,望尽早来函联系。退稿时不挂号。退修稿件,务必在一个月内寄回,否则,按新来稿件处理。

  7.文责由作者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和规范化加工。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注明。

  8.来稿不收稿件处理费。稿件被采用后,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版面费,图片收制作成本费,届时通知作者。稿件刊出后一律酌寄稿酬和当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