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医眼耳鼻喉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4 15: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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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眼耳鼻喉杂志》是200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四川省教育厅主管,成都中医药大学主办的学术性科技期刊。季刊,每期大16开64页,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51-1726/R。
  本刊主要栏目:论著、专家笔谈、银海探源、理论研究、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国际讲坛、继教园地、经验交流、远程医疗、综述、基层园地、信息动态等。投稿要求如下:
  1. 文稿要求 : 内容真实,论点明确 . 论据充分,重点突出。说理透彻 . 文字精练,具实用性、真实性、科学性和逻辑性。
  2. 文题:应做到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5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能使用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避免使用简称、缩写、化学结构式、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的词语。尽量不设副标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凡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予说明,如“本课题受 xx 基金资助 ( 编号 xxxx)"。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并请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寄来。
  3.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如需更动,须第一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者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科室、地址、邮编。
  4. 摘要:文章必须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 ( 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四部分内容,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要求以第 3 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200-300字为宜。
  5. 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应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表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和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致。
  6. 正文: 论著性文稿通常分引言、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序号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左顶格书写,不同层次序号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 1. 1.1、2.2.1; 夹在段落内的序号用①②…书写。
  7. 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 图表:凡用文字能表达的内容,尽量不用图和表,表和图的设计应科学、简洁、自明。表格请排写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插图集中附于文后;图表均分别按其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稿用绘图墨水在绘图纸上绘制,高宽比例约为5:8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图题、图说明文字均用中、英文对照书写。黑白照片必须清晰度和对比度良好,层次分明,彩色照片要求色彩鲜明,图像清晰。图片或照片大小要基本一致,必须另外用纸将说明写好,不要粘贴,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图序号,并标明上、下方向,照片中需说明的部位请按印刷制版要求规范制作箭头或注字并加解释,图片和照片不能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需注释处,用 * 、▲、 # 等表示。
  9.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10. 作者在文章内容的上标标注一定要与文章后面参考文献的内容和数量一致。
  11. 来稿应在投稿页面和文章中都注明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和能及时联系到的电话号码。
  12. 本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凡三个月未接到采用或修改通知的,作者可电话咨询;投稿超出三个月需另行投稿的,请知会并征得本编辑部书面同意。本刊一律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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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投稿时文章须有所在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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