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医学论文发表时伦理审查的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04-23 10:10:46

伦理审查的流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提交送审文件

  1. 准备送审文件:根据伦理审查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申请表格等材料。这些文件需要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

  2. 填写申请/报告的表格:根据研究的类型和审查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申请或报告表格进行填写。

  3. 提交文件:首先将电子版送审文件提交给伦理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再准备书面送审材料(包括一份盖章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伦理委员会受理与通知

  1. 补充/修改通知:如果伦理委员会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或存在缺陷,会发送补充/修改送审材料的通知,告知缺项文件或缺陷的要素,并给出最近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止日期。

  2. 受理通知:当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后,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发送受理通知,并告知预定的审查日期。

三、接受审查的准备

  1. 了解会议时间/地点: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会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准备向会议报告:需要亲自到会报告的主要研究者或申办者,应提前准备报告内容,并确保在会议开始前到达会场。

四、伦理委员会审查

伦理委员会会根据送审的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查,主要评估研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伦理性。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研究者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或修改。

五、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在做出审查决定后,会以“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形式或在线方式传达审查决定。如果审查意见为肯定性决定(如同意继续研究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并且审查类别属于特定类型(如安全性审查、违背方案审查等),伦理委员会的决定可能不另行传达。如果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如伦理委员会受理送审材料后一个半月内)没有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通常视作伦理审查意见为“同意”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六、后续沟通与复审

如果研究者对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并与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进行沟通交流。在某些情况下,研究者还可以向医院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