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药店新规出炉,医保药师必知!速查

时间:2024-12-20 10:38:35

在近日的一次联合发布会上,我国药监局与医保部门共同公布了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在药品零售领域对执业药师的要求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新规定不仅提高了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还加强了对于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使用、远程药学服务、电子处方流转等方面的管理,旨在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保障医保基金的有效运用。

新规明确指出,在农村偏远地区新开设的零售药店须配备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这一措施旨在解决偏远地区药品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提高药师的专业资格要求,确保这些地区的药品零售店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安全的药品咨询服务。

对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类企业需要在总部设置专门的远程药学服务中心,并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负责在线审方等工作。这一措施有助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药品零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保证了远程药学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在电子处方的流转方面,新规要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必须建立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共享。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用药错误,而且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使得药品零售过程更加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特别强调了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执业药师不仅要审核处方的合理性,还要监督医保资金的使用,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这表明政府在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从这些新规定来看,未来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更加注重执业药师的专业性和责任性。通过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和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这些新规定也将推动药品零售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随着电子处方流转系统的建立和应用,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将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这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还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服务体验。

这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规定是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提升了执业药师的职业地位和作用,也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随着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和完善,相信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