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美容医学》是西安交通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92年6月,原名为《中国医学美学美容杂志》,以后根据学术发展需要和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于1998年第1期更名为《中国美容医学》,同年11月获得正式刊号:ISSN 1008-6455,CN 61-1347/R, 由国家卫生部主管,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此后由于原主办单位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主管单位则由国家卫生部改为国家教育部。《中国美容医学》第四届编委会于2002年7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教授近100名,大多数是美容医学界享有盛誉的学术权威和著名学者。大会确定了“聚学术精华,塑期刊精品”的办刊思路,会后对期刊从封面设计到版式装帧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对栏目设置也做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得期刊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期刊的定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美容医学》在国内外众多美容医学专家的关心支持与热情帮助下,历经四届编委的共同努力,期刊学术质量明显提高并受到广泛好评,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被国内外6家大型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2003年荣获全国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4年先后被俄罗斯《文摘杂志》和美国《化学文摘》列为收录期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中国美容医学》始终坚持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出版和科学、严谨、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度,坚持“团结、求知、创新、争优”的企业文化精神,旨在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容医学学科服务,促进科研,面向临床,加强各有关学科的横向联系,反映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进展,传播与交流国际国内美容医学的新业务、新技术、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指导和帮助读者提高专业修养和技术水平,增进学科的发展建设。开设的主要栏目有:基础研究、学科动态、整形美容外科、眼耳鼻美容、口腔颌面美容、齿科美容、皮肤与激光美容、中医药美容、综述、讲座、前沿追踪和国外美容医学信息等。读者对象为美容医学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师、专业美容师、以及从事美容医学的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中国美容医学》作为美容医学专业的全学科性期刊,涉及到医学领域的多个学科及综合性边缘学科,内容新颖,信息广泛,具有刊发周期短、理例兼容、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等特点。美容中医药和皮肤激光美容栏目的设立使其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并完善了学科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促进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发展与繁荣中国的美容医学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需要注意的医学论文评审政策,你的强来了
时间:2024-11-14 15:04:34
医学论文评审政策在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审政策要点:
河南省:
改进评价导向和考核机制,倡导以质量贡献为重,减少对论文数量和 “帽子” 等外在标准的依赖。
建有附属医院的高校要积极探索临床医生科研评价制度的改革,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建立 “重实际贡献,降论文权重” 的临床医生考核评价体系。
不简单将论文的 “分区”“影响因子” 作为直接依据,在职称评定、项目评审、绩效考核中不能简单把论文、“帽子”、学历、项目、奖项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
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对在预警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及时提醒;对在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其他地区:
部分地区对扎根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等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如陕西省规定对在乡村工作满 5 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乡村医生,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可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替代,评审时个人总分乘 1.1 系数为评审最终得分。
广东、新疆、山东等地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等,在取得中级职称后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等条件的,可申报直接认定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或通过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取得副高级职称。
一般要求:
论文质量:观点正确、文字流畅、逻辑严密、结构合理,具有创新性等。
选题:符合刊物的宗旨、栏目和专业定位。
格式规范:遵循所投刊物的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距、图表格式等。
字数:通常有一定的字数要求。
合法性:发表在具有合法性的期刊上,即获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刊号。
学术规范:无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正确引用前人研究成果。
作者身份:一般要求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查重率:不同级别职称和不同期刊对查重率有不同要求,例如中级职称论文查重率不超过 30%,副、正高职称论文查重率低于 20%,核心期刊要求可能更严格。
具体的评审政策还需参考当地卫生部门、高校或所在单位的最新规定。建议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准确的要求信息,并按照评审标准准备材料。
此外,一些高校和机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也有相应的评审办法,例如:
扬州大学:2024 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博士、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海外留学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研究生院按一定比例抽检,学院也会组织抽检,论文双盲评审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答辩等环节。论文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等,送审前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相似度小于 20%)。
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实行 “双盲” 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按赋分方式处理,根据累计赋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评审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对曾出现过 C、D、E 评审意见的论文,在答辩和学位授予时有特别规定。
中国医科大学:论文需通过初审、查重(去除本人已发表学术成果基础上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 20%)和校内复审。每篇学位论文分别送审 3 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评审专家,博士及学术学位硕士论文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外审平台 “双盲” 评阅,专业学位硕士论文采用校内平台评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评阅,若有异议可申诉。
不同高校和机构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